盡管兩年前就已經有相關條例明確規定,盲人可以攜帶導盲犬乘地鐵,視力殘障旅客可攜帶導盲犬進站乘坐火車。然而,“導盲犬進地鐵”這一問題并沒有徹底解決。近日,就有導盲犬遭到北京地鐵的拒絕,原因是沒有按照規定佩戴嘴罩等防護用具。
誠然,2015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》第三十八條中,確實明確規定“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,應當出示視力殘障證件和導盲犬證。導盲犬應當佩戴導盲鞍和防止傷人的護具?!钡珕栴}是,依照導盲犬培訓基地專業人士的解釋,因為犬只汗腺在嘴巴和腳墊上,佩戴嘴罩會影響導盲犬正常工作。規定與現實的沖突,導致導盲犬在現實中搭乘公共交通仍然阻力不小。
事實上,關于盲人攜帶導盲犬搭乘公共交通出行的權利,很早就已經在制度層面獲得了認可。早在2000年申辦奧運會之際,我國就已經承諾導盲犬可以入境,2008年殘奧會期間,北京市政府還專門出臺了《關于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導盲犬使用和管理的通告》,明確表示導盲犬作為特殊犬類,可以被允許出入公共場所、比賽場館。此外,在2008年4月,修改后的《殘疾人保障法》也明確規定“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,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?!?012年中國《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》也再次明確賦予了導盲犬可出入公共場所的相應權利。
具體到此次事件,導盲犬到底該不該戴嘴罩是一個爭議點。導盲犬作為工作犬只,均由國家主導的專門訓練基地進行嚴格的選拔培訓,不具有攻擊性,不會對周圍人造成傷害。這樣來看,“佩戴嘴罩等防護工具”的規定要求就顯得有些多余。導盲犬戴上了嘴罩,不僅妨礙其導盲工作,也會加劇普通乘客的恐懼心理。
可以想象,制定管理制度的相關方面出于保護公共交通工具內的其他乘客,尤其是小朋友等群體的考慮,才做出了這樣的要求,但這給為執法層面帶來了困難。如果在制定條例的過程中進行過專業知識方面的充分調研,或者有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制定條例,或許就能夠有效避免這樣的“外行條例”。
參照國外經驗,在美國、日本等國家,導盲犬工作期間均不需要佩戴嘴罩。即便有國家要求導盲犬1歲之前在嘴上系繩子,但這并非嘴罩,而且導盲犬是可以伸出舌頭的。去年9月,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立項,導盲犬國家標準的出臺指日可待,期待具體操作的細節借此能有進一步的完善。
和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一樣,在中國,免費申領導盲犬是社會賦予視力障礙人士的一項福利,導盲犬的引入、培訓等相關設施和費用也都來自政府和公益組織。但相比于其他國家相對成熟的導盲犬社會管理和社會輿論,我們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而這種對弱者的幫扶、對底層的關懷,永遠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。
更為關鍵的是,在制定相關規則時如何兼顧專業性與人性化,為殘疾人出行提供最便捷可行的方案。這不僅考驗規則制定者的專業能力與智慧,也檢驗公眾輿論對弱者權利的討論程度。在讓導盲犬順利進地鐵之前,我們需要先讓導盲犬溫和地進入公眾輿論。所以,是時候一起來科普下“如何在公共場合與導盲犬愉快相處”了。